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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费改税试点12月1日起全面实施 节水型企业将获鼓励

发表于 2024-12-28 04:34:12 来源:兼善天下网
  水资源费改税试点12月1日起全面实施

  节水型企业将获鼓励

  工业用水前一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水资试点施节水型纳税人,减征本年度20%水资源税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源费月日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改税鼓励财政部、起全企业国家税务总局、面实水利部近日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获明确自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水资试点施节水型

  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源费月日对居民和企业有何影响?前期试点地区用水量有何变化?记者进行了采访。改税鼓励

  巩固和扩大前期改革成果,起全企业进一步增强节水意识和动力

  我国人多水少,面实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将获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资试点施节水型水资源需求量持续增长,源费月日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改税鼓励加之利用效率总体不高,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都面临水资源短缺的挑战。

  资源税是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国在河北省率先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2017年12月1日,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宁夏等9个省份。改革试点通过差异化税额标准和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双向发力,充分发挥了税收调控作用,有效促进了纳税人节约用水、压采地下水和改变不合理用水需求。据统计,2018年至2023年,前期试点地区地下水超采量和企业超计划取用水量都明显下降,超采区地下水计税取水量下降17.7%,企业超计划取用水量下降43.1%。

  作为首个水资源费改税试点省份,河北试点8年来,万元GDP用水量由2015年的70.8立方米下降到2023年的42.5立方米,降幅达40%;地下水开采量由134亿立方米下降到75亿立方米,降幅达44%。

  在税收杠杆调节下,钢铁、采矿等行业用水大户纷纷强化内部用水管理,通过节水技术改造降低水资源税负,实现经济效益与环保效益的双赢。水资源税改革后,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污水处理站、中水回用处理厂,对用水要求不高的生产环节使用地表水或中水补水。多管齐下,公司吨钢耗水降低到1.98立方米,年节约地下水149万立方米,年节约生产成本和税收成本约642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表示,此次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有助于巩固和扩大前期水资源税改革成果,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等社会主体节水意识和动力,鼓励企业通过节水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同时,也有利于完善绿色税收体系,支持我国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强化税收优惠政策正向激励引导作用

  水资源费改税推广至全国,对居民和企业有何影响?

  据了解,《办法》统筹现有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在保持税制要素和基本框架稳定的前提下,实现水资源费制度向水资源税制度的平稳转换。

  “水资源税改革采取税费平移原则,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用水、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和居民生活用水负担‘三不变’。”李平说。

  具体来看,《办法》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等情形不缴纳水资源税。

  《办法》对超出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以及农村集中饮水工程取用水,授权地方减免水资源税。

  关于水资源税和供水价格的关系,此次《办法》也进行了明确,即城镇公共供水企业为水资源税的纳税人,水资源税与自来水价格实行价税分离,通过税收引导相关企业采取措施控制和降低水的漏损。

  专家认为,相较前期改革试点,《办法》进一步界定了水资源税征收范围和对象,强化了税收优惠政策的正向激励引导作用。水资源费改税对一般居民和企业来说,实际负担不会有大的变化。同时,为了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节水型企业会得到鼓励,而水资源消耗较大、粗放式发展的企业会进一步得到抑制。《办法》规定,工业用水前一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纳税人,减征本年度20%水资源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等部门及时公布享受减征政策的纳税人名单。

  水资源税收入全部归属地方,将适当增加地方自主财力

  值得关注的是,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后,水资源税收入全部归属地方,将适当增加地方自主财力。

  同时,为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办法》新增了地方可以减征和免征的税收优惠政策,授权地方确定特定取用水的水资源税核定方法和计征方式等。

  《办法》还强化分类调控,体现地区差异。一方面,对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取用水、取用地下水等从高确定税额,通过设置差别税额,更好发挥税收调节作用,抑制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需求;另一方面,充分考虑不同地区水资源状况及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合理设置不同地区最低平均税额水平,授权地方按规定确定本地区水资源税的具体适用税额。

  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为确保改革试点平稳有序实施,各级财政、税务、水行政主管部门将结合实际,对纳税人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解读,确保纳税人懂政策、会申报、知操作,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落实精准性。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断深化水资源税改革成果,充分释放绿色税收的调节作用,持续优化水资源税改革的制度框架与运行机制,为全国范围内水资源税的推广实施贡献实践经验,推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绿色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积极配合财政、水利等部门妥善做好税额标准制定等授权事项工作,同时推动建立税务与水利部门工作配合机制,开发和测试征税信息系统,实现涉税信息自动预填、自动计算,进一步提升纳税人办税便利度,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落地。(记者 王 观)

原标题:水资源费改税试点12月1日起全面实施 节水型企业将获鼓励 责任编辑:曾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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